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教职工2025年绩效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布置
时间安排:11月7日前
按照《包头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包医院发〔2025〕135号)要求开展本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布置实施考核工作,确认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名单,修订2025年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2025年绩效考核实施细则、《2025年参与绩效考核人员花名册》等相关材料按时报人事处。经审核无误后,人事处核定下发各考核单位参加考核人数及业绩津贴金额,各考核工作小组开始组织实施绩效考核。
二、考核评定
时间安排:11月21日前
各考核工作小组,依据本部门2025年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各单位考核结果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人事处审定。绩效考核结果及业绩津贴发放金额由专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填报本考核单位《2025年绩效考核结果及业绩津贴发放表》,纸质材料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考核结果审定
人事处对各单位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审定2025年绩效考核结果。
四、其他事宜
时间安排:11月10日前
1.根据《包头医学院关于相关劳务行为纳入绩效的管理办法》(包医院发[2021]198号),研究生导师津贴、保健津贴、综合奖励经费、教学奖励专项、其他专项分别由研究生院、教务处、科研处、学报编辑部、司法鉴定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定,各专项费用经人事处汇总后并入业绩津贴发放金额发放。
2.根据《包头医学院专职辅导员专项津贴考核发放办法》(包医院发[2025]5号)《包头医学院专职思政课教师专项津贴考核发放办法(试行)》(包医院发[2021]232号),专职辅导员年终专项津贴、专职思政课教师年终专项津贴分别由学生工作处和党委宣传部进行核定,专项津贴经人事处汇总后并入业绩津贴发放金额发放。
3.根据《包头医学院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包医院发〔2025〕136号),各教学单位(卫生健康学院、研究生院、emc全站在线登录学院、全科医学院、临床医学部除外)各项工作量核定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emc全站就业处等考核单位进行考核,相关结果由人事处汇总。
五、检查监督
学校将对各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抽查中若发现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考核的情况,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相应单位和部门进行处理。参与绩效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参与考核,对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和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人事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