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emc体育合作平台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6〕30号)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现就202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紧密对接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科学论证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避免盲目增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2.拟增设专业须满足国家规定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及相关办学基本条件要求,师资队伍、实验实训条件、人才培养方案等须达到相应标准。涉及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的,还须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3.申报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口腔医学类专业的,应按照《通知》规定提交直属附属医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
(一)已在2025年预申报的专业,如继续申报,填写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为备案专业适用,附件3为审批专业适用)。
(二)拟申请2026年度预申报(即2027年度正式申报)的专业,填写《新增专业预备案申报表》(附件4)。
(三)各二级学院如需申报2026年度拟撤销专业,须提交撤销论证报告(含教师转型方案和在读学生保障方案)报教务处。
所有涉及专业设置调整的事项均须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1)。各二级学院请于8月2日前将申报意向告知教务处杨敏,以上材料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教务处杨敏OA,电子材料最晚于8月10日前报送。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4.新增专业预备案申报表
教务处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