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6业务年度(2026年7月—2027年6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2026年第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此项工作需要我校参保教职工核对签字,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人事系统管理员通过学校人事管理系统打印本部门教职工《2026年(事业编)医保费缴费工资申报》《2026年(内聘及临时人员)医保费缴费工资申报》。教职工本人对上述表中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二、在核对过程中存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人事处张欣宇,电话7167728。
三、各部门于2025年7月8日17:30前将本部门教职工签字完成的《2026年(事业编)医保费缴费工资申报》《2026年(内聘及临时人员)医保费缴费工资申报》扫描件发送至人事处张欣宇OA。
四、因本项工作涉及每位参保教职工2026年度个人医疗保险基数核定,故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务必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每位参保教职工。部门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2026年(事业编)医保费缴费工资申报》《2026年(内聘及临时人员)医保费缴费工资申报》,将视为该部门参保教职工默认缴费基数正确。2026年度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传到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五、基数核算方法:
(一)在编教职工按照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的各工资项目核算。
申报工资=(年岗位工资+年薪级工资+年见习期工资+年教护提高10%+年劳模津贴+年基础性绩效工资+年奖励性绩效基准部分+年基础绩效奖+年奖励性绩效加减X部分+上年度12月基本工资总额)/应发工资月数
(二)内聘、临时用工教职工按照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的应发工资核算。
申报工资=年应发工资/应发工资月数
人事处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