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学校师资库建设工作,现开展2026年上半年师资库信息更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更新人员范围
校本部、实践教学基地及外聘教师。
二、更新内容
(一)教师信息建立
1.校本部新入职教师
从事一线教学、实验相关工作的教师入职后须录入师资库信息,经审核同意后按照“校本部教师(培养型)”进行管理,暂不排课。待新入职教师按照《包头医学院教师助教制度实施细则》(包医院发〔2024〕152号)要求,完成助教制度培养,由二级学院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相关考核材料,经审核同意后调整为“校本部教师”进行管理。
2.实践教学基地教师
按照《包头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教师管理办法》(包医院发〔2025〕171号)要求,完成资格认定相关流程的基地教师需纳入师资库。实践教学基地教师包含临床教师和行业教师两类。
3.外聘教师
按照《包头医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包医院发〔2021〕94 号)的规定,完成资格认定相关流程的外聘教师需纳入师资库。外聘教师的聘期可放宽至一学期纳入师资库。
(二)教师信息维护
教师个人须及时更新维护师资库中现有信息,包括所在部门、学历、职称、带课情况等教师信息。
(三)教师信息删除
师资库现有人员存在调动、退休、辞职、解聘等不在编不在岗情况时,各部门信息员要做好人员删库处理。
三、师资库教师信息更新工作安排:
(一)信息更新时间:5月15日—5月27日。
(二)信息审核时间:5月15日—5月29日。
(三)具体操作步骤见《师资库信息采集操作说明》(附件)。
四、其他事项
师资库是学校教师资源管理、教学资源调配的关键支撑,是排课、教师资格认定、教学工作量核算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做好此项工作的开展,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若未按时更新教师信息,本学期不再另行安排此项工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师资库信息采集操作说明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