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集包头市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培育学科重点实验室评审参评科目的通知》包【卫健委便函〔2026〕4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新一轮包头市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重点实验室评审工作,完善评审体系,提升建设层次,现对各单位拟申报参评学科、实验室名单进行征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科、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需达到6人及以上。
二、申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13745-2009)》;
(二)《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三)《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学科实验室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23 年版)》;
(四)其他国家、自治区有关学科、实验室的政策文件、行业标准等。
三、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填写《参评包头市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表》(见附件),要求列明政策依据,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各申报部门统一组织填报申报表,将申报表扫描版及电子版,于2026年3月2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405室巴德仁贵处。
(三)此次学科(仅限西医)、实验室参评科目征集作为各单位申报参评依据,不再进行二次参评科目征集。征集学科为不在自治区学科评审目录中的拟新增学科,若意向申报学科已在自治区学科评审目录中无需填报。
四、科目审核
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参评科目审核,确定新一轮包头市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重点实验室评审参评科目。
科研处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