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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全站: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师资库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做好学校师资库建设工作,现开展2025年下半年师资库信息更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更新人员范围

校本部实践教学基地及外聘教师。

二、更新内容

(一)教师信息建立

1.校本部新入职教师

从事一线教学、实验相关工作的教师入职后须录入师资库信息,经审核同意后按照“校本部教师(培养型)”进行管理,暂不排课。待新入职教师按照《包头医学院教师助教制度实施细则》(包医院发〔2024〕152号)要求,完成助教制度培养,由二级学院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相关考核材料,经审核同意后调整为“校本部教师”进行管理。

2.实践教学基地教师

按照《包头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教师管理办法》(包医院发〔2025〕171号)要求,完成资格认定相关流程的基地教师需纳入师资库。实践教学基地教师包含临床教师和行业教师两类。

3.外聘教师

按照《包头医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包医院发〔2021〕94 号)的规定,完成资格认定相关流程的外聘教师需纳入师资库。外聘教师的聘期可放宽至一学期纳入师资库。

(二)教师信息维护

教师个人须及时更新维护师资库中现有信息,包括所在部门、学历、职称、带课情况等教师信息。

(三)教师信息删除

师资库现有人员存在调动、退休、辞职、解聘等不在编不在岗情况时,各部门信息员要做好人员删库处理。

三、师资库教师信息更新工作安排:

(一)信息更新时间:11251130日。

(二)信息审核时间:11月25日123日。

(三)具体操作步骤见《师资库信息采集操作说明》(附件)。

四、其他事项

师资库是学校教师资源管理、教学资源调配的关键支撑,是排课、教师资格认定、教学工作量核算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做好此项工作的开展,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若未按时更新教师信息,本学期不再另行安排此项工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关人员、相关部门自行承担。

附件:师资库信息采集操作说明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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