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管理,科学精准做好教师分类,深入推进教师分层分类评价,促进教师全面发展,为培养高质量人才提供优质师资保障,现就我校 “教学为主型”教师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校本部专(兼)职教师,在学校职称评审中以“教学为主型”申报并通过的教师。
二、条件标准及控制比例
(一)条件标准:作为本专业教学骨干,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热爱教学事业,对本专业的教学工作有独到见解,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emc体育合作平台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优良。
2.具有教师资格及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本专业教学满5年,能较好地运用本专业的理论完成教学任务,近两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00学时。
4.治学严谨,遵循emc体育合作平台教学规律,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工作,曾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
5.主持或参与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6.之前已按“教学为主型”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并经学校高评委评审通过,且在自治区人社厅成功备案的教师,不受以上条件限制,可直接认定为“教学为主型”教师。
(二)控制比例:

三、工作程序
1.教师对照学校发布的申报条件,根据所在学院的具体情况进行申报。申报需提供2023—2024年两个学期的授课计划、教学质量评价(如督导团评价结果、学生评教结果、同行评价意见)、教学业绩等材料,同时将申请书一同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学为主型”教师认定审核小组,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结合本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实际情况,同时充分考虑教师的日常教学表现、学生反馈等情况,按本通知比例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教学为主型”教师名单。名单需在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学校人事处复核。
3.审批公示
人事处将复核通过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将审议通过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1.为了确保教师队伍发展方向的稳定和可持续性,经学校认定通过的“教学为主型”教师,在后续的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中,原则上不能调整职称申报和岗位聘用类型。如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本人有意愿转为“教学科研型”,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同意,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后方可调整。
2.学校以人才引进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不允许认定“教学为主型”教师。
3.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1)10月31日前完成对申报人授课计划、教学质量评价、教学业绩、《“教学为主型”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等材料的审核。
(2)11月3日前将“教学为主型”教师名单在本单位网站集中进行公示。
(3)11月11日下午17:30前报送《“教学为主型”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版、《“教学为主型”教师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张佳艺OA,纸质版材料(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立德楼411室。
附件:1.包头医学院“教学为主型”教师申请表
2.包头医学院“教学为主型”教师汇总表
人事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