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包头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教师管理办法》(包医院发〔2025〕171号)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实践教学基地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实践教学基地的职工能够尽快适应教师角色,现将实践教学基地教师带教岗前培训和资格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前培训
(一)培训对象
与学校签署合作协议的实践教学基地(包括医疗机构、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中,拟承担学校学生课间见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任务的指导教师或带教教师。
(二)培训内容
1.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开展教师师德师风与职业道德等线上培训。
2.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安排开展关于带教专业技能及要求的培训。
3.各基地根据《包头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教师管理办法》(包医院发〔2025〕171号),开展关于教学技能、教师职责和教学计划执行等内容的培训。
(三)考核
1.师德师风与职业道德线上培训的考核由学校人事处组织,总分100分,分数权重占50%。
2.教学技能、教师职责、教学计划等内容的考核由二级学院和基地共同完成,总分100分,分数权重占50%。
3.考核合计100分,70分及以上为及格。
(四)时间安排
1.10月14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2025年实践教学基地教师线上培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及扫描版发送至人事处任普慧OA,到立德楼413室领取《包头医学院师德师风学习宣传手册》。
2.10月16日—19日完成线上培训及考核、宣传手册的学习。拟聘人员自行登录包头医学院网站-机构设置-管理服务-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培训平台-本人注册-进入空间-我的研修,学习“2025年实践教学基地教师线上培训”指定课程,学习课程结束后需参加线上考核,共有一次补考机会。
3.各二级学院于10月22日前将实践教学基地教师带教岗前培训开展情况(盖章、负责人签字)、个人师德师风承诺书(见附件2,已签订的无需再次签订)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立德楼413室。
二、资格认定
各基地于10月23日前将《包头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教师推荐表》(见附件3) 及佐证材料(包括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纸质版报送学校相应二级学院及人事处审核备案,由学校组织认定。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立德楼413办公室
联 系 人:任普慧
联系电话:7167728
附件1:2025年实践教学基地教师线上培训人员报名表附件2:包头医学院教师师德承诺书
附件3:包头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教师推荐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