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第一二附属医院: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印发的《关于征集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及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征集2026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请各相关单位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及形式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组织
项目申报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统一上报至学校科研处。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别
1.项目类。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联合基金项目,分析测试专项四类。
2.人才类。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基金项目”)四类。
具体内容和要求参照《2026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项目申请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名额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其余项目不限制申报数量;2025年新入职博士人员、在站博士后人员在取得依托单位同意后,不受申报数量限制,可直接申报。各二级学院要对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摸底和遴选推荐工作,切实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各单位申报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三)具体要求
1.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科技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2026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有关项目定位、研究方向、申请人资质条件、资助强度和实施周期等所有要求。
2.项目申请人必须为基金依托单位的在职在岗科技人员,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申请人须遵守科研信用相关管理规定,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经费预算支出符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
3.作为项目申请人同年申请基金项目限为1项,申请和参加项目数不能超过2(含)项;作为参加人同年最多不能超过2(含)项。
4.项目组成员须在申请书的签字栏签名,对人员排序予以确认,并将签字页上传系统,参与人签字顺序与系统内申报表格保持一致。项目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的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不能超过2个,须上传本项目合作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有效期等,加盖各单位公章并明确签订时间)。
5.申请书中的电子邮箱是反馈评审意见的唯一渠道,请务必认真填写。
6.重点项目、重点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需提供2024年9月之后的科技查新报告。
7.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推荐和申请本年度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
(1)申请人已获得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5年批准,2026年起实施)资助的(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的不受此项限制);
(2)申请人正在主持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的(或有2项在研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
(3)已主持过自治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资助的,不能再申报同类项目。
8.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人员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信用领域“黑名单”记录。申报项目负责人应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申请人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或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得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2)所有申报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三、申报程序、时间要求
(一)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线上申请、审核、推荐方式进行。
1.申请书填写。项目申请人按照《项目申请指南》要求,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f.nmkjt.org.cn/nmzrjjw)”填写项目申请书,提交至依托单位。
2.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按《项目申请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公平公正审核项目,择优推荐。公示3个工作日后,统一提交至主管单位或盟市科技管理部门,并在系统生成打印申请项目汇总清单,加盖公章扫描上传系统,完成审核工作。申请书中依托单位公章和法人签章使用电子印章,请各有关依托单位登录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s.nmgca.com:8880)办理。
3.主管单位或盟市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单位属自治区有关厅局及部门管理的,由其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中央驻自治区科研单位、自治区直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的),单位审核后直接推荐;盟市申报的项目,由盟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推荐须上传推荐文件扫描件。
(二)时间要求
10月15日:
1.各二级学院报送《包头市申报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包头市申报2026内自然汇总表)。申报项目依据此表,不得增减。
2.申报项目中凡是涉及到医学及动物伦理的课题,需要提交《医学伦理审查报告》(附件3)及《动物伦理审查报告》(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照报告格式填写,不得改动报告中的字体日期等内容。此报告仅作为申报2026年内蒙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使用。
10月27日:
各二级学院完成评审,上报推荐名单公函(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份)及推荐项目评审排序的《包头市申报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
11月3日:
学校组织专家完成最终项目的评审推荐工作。
11月4日—11月10日:
1.学校对推荐项目进行公示。
2.推荐上的项目完成系统填写提交工作,各二级学院申报人及科研管理人员按照《包头医学院2026年内蒙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形式审查表》(稍后发布),仔细认真完成形式审查工作,项目申报人及二级单位对形式审查内容严格把关,以免形式审查不通过,造成推荐名额的浪费。
11月11日—11月13日:
学校完成最终形式审查工作,项目申请人修改申请书,完成申请书系统上传提交。
11月14日:
学校完成申报项目的系统提交、电子签章、申报项目汇总盖章、系统上传等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查工作结束。
11月17日:
1.上午,各二级学院报纸质版申报书及上传的所有附件(一式二份),申报材料必须从系统导出,保证和系统上传的一致,同时是已加盖学校公章及签字的申报书。
2.上午,各二级学院同时报送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表纸质材料一份(每个项目均需要),审查表需由项目申请人及院系审核人签字,学院盖章。
3.下午,学校将《推荐文件》《包头市申报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等纸质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申报工作全部结束。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席海灵
联系电话:7167738
报送地址:立德楼409室
附件1:2026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附件2:包头市申报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
附件3:医学伦理审查报告
附件4:动物伦理审查报告
包头医学院科研处
2025年9月30日